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日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参评人员与评学对象
1.参评人员: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不含外聘教师。
2.评学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3.具体操作:请登录学校校园网主页—信息系统—教学质量平台进行评价,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推送的任务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评学工作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工作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51号),切实提高教师对评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所有任教班级进行评价。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学工作。同一位教师在多个教学班级任教,需对每个教学班级分别进行评价,否则视同未完成。
3.其余未尽事宜,请与评估督导处李颖辉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0610172。
评估督导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