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责任编辑:赵雯雯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4〕611号)(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79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任务分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学校相关单位(见附件3),评估督导处负责完成数据汇总、数据校验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1.时间说明: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2.其他指标说明详见《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工作群文件共享)。

二、工作进度安排

10月8日,学校发布填报工作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组织填报人员培训。

10月9日-20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完成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各单位报表填报工作人员将纸质版数据表和审核表(见附件4)报评估督导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10月21日-27日,评估督导处进行数据汇总、系统录入、审核校验。出现校验错误和矛盾时,相关数据上报单位须配合完成数据的修改和纠错,将修改后的报表和复核表(见附件5)报评估督导处。

10月28日-11月3日,定稿数据经评估督导处上报校长办公会审阅核准,报送省教育厅复核通过后,各单位将终审表(见附件6)报评估督导处存档,完成2024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工作。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表格须保留完整,备份存档。

联系人:赵雯雯 张清田

联系方式:0371-56888025

邮 箱:pgddc@zzut.edu.cn

联系地址:英才校区明德楼A座316评建办公室

工作群:请各单位填报人加入企业微信群-“2024郑工高基工作群”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表

5.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复核表

6.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终审表

评估督导处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