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省督学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等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通知》(教办督导〔2024〕242 号)精神,我校拟推荐一名河南省第八届督学人选,具体如下:
一、省督学人选的推荐范围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
2.各级各类学校;
3.本地区知名教育专家学者。
二、省督学人选的类别及名额
省督学推荐人选分为高等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 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教育教学及其他等六个专业类别,兼顾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领域。
三、省督学人选任职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 的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 研究工作 10 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研究分析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7.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65 岁以下,能够保证履行省督学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无法正常履职将予以解聘。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相关报送材料,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附件2和附件3,在2024年8月10号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A316,指定邮箱396753200@qq.com。
2.联系人:孙海玲 联系电话:0371-56889553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通知
评估督导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