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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督导人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责任编辑:常海涛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学校第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自2021年成立以来,对全校的本科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在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26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符合聘任条件的长期从事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教师。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省市教育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评估与研究能力。教学理念先进,了解教学改革动态,积极参与和推动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

4.为人正派,处事公允,善于与人沟通,敢于发表意见。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督导工作的时间,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公信力强、健康状况良好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6.现任督导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及本人意愿情况下可连续聘任。

二、选聘程序

校级教学督导人员选聘由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正式聘任的退休专职督导、在职兼职督导待遇,可向评估督导处详询。

组织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商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2人,推荐人选应适当兼顾学科专业,在职或退休人员均可。被推荐人员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

个人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自荐,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人员自荐表》(见附件2)。

《推荐表》与《自荐表》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12日前提交至英才校区明德楼A310室评估督导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12053@zzut.edu.cn。

人:常海涛

联系电话:60610173


评估督导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