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提升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参评人员与评学对象
参评人员: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以青果教务系统内信息为准)
评学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评学工作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工作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51号),切实提高教师对评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客观、公正、真实地对任教班级进行评价。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教师评学工作,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学工作。同一位教师在多个教学班级任教,需对每个教学班级分别评价,否则视同未完成。
3.评学系统时间截止后,评估督导处将及时将评学数据转发至对应学院,各学院要对数据分析汇总后形成院级《教师评学工作报告》(附件2),《报告》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26日前报送至评估督导处。
4.其余未尽事宜,请与评估督导处常海涛老师联系,地址:英才校区明德楼A301,电话:60610173。
附件:1.教师评学工作线上评价操作指南
2.教师评学工作报告(模板)
评估督导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