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制度 >> 正文

评估督导处融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01     责任编辑:常海涛       点击:[]次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融媒体平台管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按照《中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融媒体平台,是指以部门及下属科室为主体经审批备案建设并运行的各类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二级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账号、QQ公众平台、APP移动客户端等。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融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围绕学校、部门业务、宣传工作开展。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一)融媒体平台所有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1.一级审核:由部门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部门内信息撰写编辑工作。所有信息稿件撰写完毕后,由信息员进行一审,信息员须对所撰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语言文字表达及格式的规范性负责,审核通过后的稿件提交至责任编辑。

2.二级审核:由部门分管宣传业务的负责人作为责任编辑对信息稿件进行二审。责任编辑有权对报送稿件进行编辑、修改,包括且不限于原稿件的标题、文字表述内容、图片等方面。对于审核通过的稿件,责任编辑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继续审核。

3.三级审核:由部门负责人作为信息发布人负责信息的终审发布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提交稿件进行终审,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把好稿件的标题、排版样式关,把好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要求关,定稿后指定责任编辑或其他有权限的工作人员发布。

(二)不得擅自转载非官方媒体的网络内容,确需转载的需必须确保信息来源于国家级或省级权威媒体的官方网站,并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三)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稿件发布前需请示分管校领导审定。

三、严肃审校纪律

(一)严格审核内容。严格执行审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

(二)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

(三)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评估督导处负责解释。



评估督导处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