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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责任编辑:赵雯雯       点击:[]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6〕520号)(附件1)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79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任务分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学校相关单位(附件3),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完成数据汇总、数据校验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1.时间说明:时点指标填写2026年9月1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2.其他指标说明详见《2026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应用手册》(企业微信工作群文件共享)。

二、工作进度安排

9月30日,学校发布填报工作通知,部署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10月8日-10月20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完成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各单位报表填报人员将纸质版数据表和审核表(附件4)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10月21日-27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进行数据汇总、系统录入、审核校验。出现校验错误和矛盾时,相关数据上报单位须配合完成数据的修改和纠错,将修改后的报表和复核表(附件4)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上报校长办公会审阅数据。

10月28日-11月3日,各单位将终审表(附件4)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复核数据及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需要上传教职工各类信息,各单位须提前收集好教师的相关证件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学位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为保证数据质量,拟于10月9日开展数据采集培训及问题解答,具体安排详见工作群通知。

3.各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表格须保留完整,备份存档。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229150

邮    箱:20174015@zzut.edu.cn

联系地址:英才校区明德楼C座308办公室

工 作 群:企业微信群-“2026郑工高基工作群”(附件5)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表、复核表、终审表

5.工作群二维码名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