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5〕462号)(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79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任务分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学校相关单位(见附件3),评估督导处负责完成数据汇总、数据校验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1.时间说明: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2.其他指标说明详见《2025高等应用手册》(工作群文件共享)。
二、工作进度安排
9月23日,学校发布填报工作通知,部署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9月25日-10月19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完成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各单位报表填报工作人员将纸质版数据表和审核表(附件4)报评估督导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10月20日-27日,评估督导处牵头进行数据汇总、系统录入、审核校验。出现校验错误和矛盾时,相关数据上报单位须配合完成数据的修改和纠错,将修改后的报表和复核表(附件4)报评估督导处。评估督导处上报校长办公会审阅核准定稿数据。
10月28日-11月3日,各单位将终审表(附件4)报评估督导处存档。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复核数据及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需同时报送有关办学条件台账和师资佐证材料(附件5)。
2.各单位严格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表格须保留完整,备份存档。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888025
邮 箱:20174015@zzut.edu.cn
联系地址:英才校区明德楼C座510办公室
工 作 群:请各单位填报人加入企业微信群-“2025郑工高基工作群”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表、复核表、终审表
5.办学条件台账和师资佐证材料要求
评估督导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