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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责任编辑:周芬芳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完善专业自我评估机制,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依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4〕2号)的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件1)。

二、评估对象

首批参评专业共11个,专业信息详见表1。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专业自评阶段(1月9日-16日)

1.表2中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于1月13日之前在线提交与审核所负责的补充采集数据。

2.各参评专业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和发展现状进行自查自评。1月16日前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平台”上传《指标体系》所列的各观测点支撑材料(实物类支撑材料现场备查),确认本专业相关数据,并逐个观测点进行自评打分。各参评专业对本专业监测数据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3.各参评专业根据附件2《专业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模板要求,形成本专业的自评问题与整改措施材料,同时上传平台。

(二)学院审核阶段(1月17日-1月18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本学院专业自评情况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三)专家组评审阶段(1月19日—24日)

专家组通过查阅参评专业平台数据和评估支撑材料、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等工作方式进行线上线下评审,对各参评专业进行综合评分,给出评价分数与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通过集中评议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确定各专业的评估等级。

专家组评审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阶段(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确定)

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审定专家组评估结果与意见,无异议后确定专业评估等级。评估等级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予以公示。

(五)整改阶段(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确定)

结果公布一个月内,参评专业需针对专家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交整改方案至评估督导处存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建设。参评一年内专业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四、其他

1.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业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的专业将采取相关问责措施。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次专业评估工作。

2.请表2中各部门数据填报人员及参评专业负责人加入企业微信“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群”,获取相应操作流程。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评估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周芬芳 赵雯雯

联系电话:0371-56888026 0371-56888025

电子邮箱:xjpg@zzut.edu.cn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专业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模板

 

评估督导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