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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责任编辑:常海涛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提升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3614日至62124: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评学主体与评学对象

评学主体: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以青果教务系统内信息为准)

评学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评学工作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工作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51号),切实提高教师对评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客观、公正、真实地对任教班级进行评价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教师评学工作,各授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学工作(评价方法详见附件)。若同一位教师在多个教学班级任教,需对每个教学班级分别评价。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评学工作的教师,学校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校内通报。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评估督导处常海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0610173



评估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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