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60)、教育部评估中心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每年填报的数据将作为学校今后院校评估、专业认证、质量常态监测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相关部门在填报过程中,请遵照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事关学校大局。全校上下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各填报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数据收集和填报,责任到人。
2.质量把关,数据准确
需采集的数据涉及高校办学的各个层面,数据量大、工作任务重。各填报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数据填报指南》,深刻理解质量监测数据指标的内涵。同时,应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连续性。
3.积极沟通,高效合作
数据填报工作是对学校整体情况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深入摸底的过程,各填报部门应通力协作。填报过程中,各填报部门应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对指标内涵、统计时限、统计口径等要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二、工作安排
(一)评估督导处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协助单位(见附件1),并组织相关填报技术培训。
(二)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要求,开展数据填报工作,各协助单位依据责任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数据进行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
(三)按照数据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平台中填报并提交。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任务分配阶段(9月30日)
9月30日,发布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各数据填报责任部门和协助单位确定数据填报人,进行任务分解,做好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统计指标培训阶段(10月9日、11日)
各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数据填报指南》,理解透彻指标项含义。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录入阶段(9月30日-10月26日)
9月30日-10月13日,各相关采集责任部门录入“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附件2中关键步骤进行。
10月14日-26日,其他数据采集、汇总、审核及平台填报。
第四阶段:数据校级审核上报阶段(10月27日开始)
评估督导处将聘请专家进行数据分析,同时向学校各单位反馈数据分析情况,所有填报数据报学校最终审定后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传最终数据。
(五)注意事项
1.基础数据:表中标注“基础数据”为数据字典,要被其他表格数据字典关联调用,务必填写详实准确,否则影响数据上传。
2.数据填报采取线下Excel电子表格填报和数据平台在线填报两种形式,不能对Excel模板表格进行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上传。黄色底纹为国家信息标准数据,相关内容查询国家《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管理基础代码》2012版。
3.责任部门如在填报过程中发现个别表格无支撑数据,无法填报,须向评估督导处提交不可填报的申请,申请中须注明表格名称及无法填报的具体原因,经责任部门填报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评估督导处。
4.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教学条件、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重要信息要与《全国高等教育学校统计调查表》(高基报表)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高度一致。
5.各填报单位于9月30日12:00前将《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人信息表》(附件3)发至评估督导处邮箱。
联 系 人:周芬芳 赵雯雯
联系电话:0371-68229150
联系地址:英才校区明德楼C座510评估督导处办公室
邮箱地址:pgddc01@zzut.edu.cn
填报平台:校园网首页“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平台”
(请使用QQ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极速模式)
交流平台:请加入企业微信群——“2021郑工数据库填报工作群”
(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加群)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
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人信息表
评估督导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