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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责任编辑:李颖辉       点击:[]次

各部门(单位):

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教学督导专家作为教学质量督导的主体,直接影响着教学督导的成效。为加强我校督导专家队伍建设,增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政字〔202014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组构成

校级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的教学主要环节、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并对学院层面的教学督导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校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3名,教学督导专家 20-30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符合条件的长期从事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教师

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省市教育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教师,或教学能力突出的青年在职教师(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等)

3.教学理念先进,了解教学改革动态,积极参与和推动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

4.为人正派,处事公允,善于与人沟通,敢于发表意见。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督导工作的时间,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公信力强、健康状况良好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选聘程序

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选聘由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个人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可自行推荐。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自荐表》(见附件1)。

组织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选聘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商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应适当兼顾学科专业。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专家自荐表》和《专家推荐表》纸质文档经签名确认后于 2020128日前报评估督导处,电子版提至指定邮箱。评估督导处汇总后提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建议名单,报相关会议批准后正式聘任。

联系人:李颖辉

电话:60610172

 址:英才校区明德楼C510

箱:pgddc@zzut.edu.cn


评估督导处

2020122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自荐表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校级教学督导组专家推荐表